第四十二章-大宝玉被抓了(2/5)
然后是财产,有些财产比如祭💵田、族产,都是作为一个家族的公有财🞛产存在,不分出去的。
祭田所得一般都不会太多,主要用来维持祠堂、香火,比如有些人家会给祖先们按定例给寺庙里供奉香火等开销;祭田多些的,还会维持族学🆏的开销,接济族内的孤🄶儿寡母或者生活穷困的人。犯官抄家,🗄🙉一般是不抄没祭田的,但是犯灭族罪的,不管什么都给你抄了。
族产🕐🈵🂩,就是全族的🃤🙴财产,一般也不分出去,只要是族内的人,都享有股份分红权,打理族产的人只有族产的管理权,没有所有权。
如果族长要发卖或者分族产,或者一个族繁衍大了要弄出两个三个分支来,需要开家族会议,取得各个嫡枝旁支的人同🀞♟🀞♟意,而且发卖族产所得,也会分给全族的人,分族产,全族人🟘都有份。
祭田和族产是全族公有,不会因为管理者死亡,就把它分给管理者的子女,如果管理者的某个儿子获取了继任管理权,那他有责任继续打理那些产业,并且每年给全族的人派发分红。当然,这个管理者🝨🍪也可以是族内的其他人,并不一定是上任管理者的儿子。
所以,族产和祭坛是不在分家之列的。
所谓分家,就是分父母的私有财产,祭田和族产不在此例,父母活着主持分家的,父母有说一不二的权利,他们说给谁多点🞖🔈⚓就谁多点,他们说哪个是孽子一分也不分,孽子就一分也没有。父亡故后分家的,嫡子庶子,只要是宗族承认的,享有均等的财产继承权,并不会因为哪个是庶子,就格外的分得少。只有一点例外,就是嫡母的嫁妆,嫁妆多的,一般会在娘家、夫家、官府都备案,分家时按照备案,均分给嫡子……
有些人认为继承了爵位,就会继承大部分的家财甚至族产,这是种错误的观点,继承爵位的,只是继承了父亲的社会👾🎛👶地位和家族责任,比其他兄弟多一些朝廷俸禄和国家特权,也多一些庇护、培养、提拔族人的责任,并不会比其他兄弟多继承财产——除非他娘的嫁妆非常丰厚,并且只他一个儿子。
大赵《户令》“应分条”规定:父亲死后,财产应“诸子均分”🛝;如果有的儿子先于父亲而亡的,就由他的儿子代替他参加财产的分配,如果所有的儿子全部🙾在父亲之前🛐🛞🝝死亡,就由全体第三代孙子平分财产。
并且,在分配遗产时,“不问妻、妾、婢生,🏯🝢止依子数均分。
也就是说,如果荣国府真的分家了,那府中的私产⛧🜰则是贾赦和贾政平分。
这种情况在贾母的娘家史家也发生过一次,贾母的兄长去世时,史家三兄弟就平分了除爵位和祭田💖👸族🗙产之外的所有私产。
也也造成了史家从二等家族直接变成了三等🍖家族。
不过,钱财对于贾琏来说不算什么,贾母不🍖同🏯🝢意分家,那自己就逼着她分家好了。
所以,在听到贾母的那番言论之后,贾琏不在意的说道:🕧“老太太放心,我对于流言蜚语一向是不在意的,况且我贾琏一生行事,何惧人说。🆏”
贾母一脸阴沉的看着贾琏,说💵道:“琏儿,我可以做主先分产,等我去了之后,你们再分家,这是我🗙这个老不死的底线,分家却是绝对不可能的。琏儿如果还不🏂🗍🚖满意,就拿刀砍了我,到时候我死了,你想怎么分就怎么分,我也就管不到了。”
贾琏才不会同意这种事情,若仅仅只是分产🍖不分家,那也就没了意义。
对🟠🞣🕿于二房来说,财产很重要,可对于贾琏来说,财产恰恰是最无关紧要的。
不说别的,光贾琏从战场上抢💵来♙的财产就有百万两之多,更何况还有和景隆帝合作卖玻璃赚的上百万两银子。
钱,贾琏不缺,哪怕是缺,他也不愿意🃕🗩为了钱留下二房一家。
祭田所得一般都不会太多,主要用来维持祠堂、香火,比如有些人家会给祖先们按定例给寺庙里供奉香火等开销;祭田多些的,还会维持族学🆏的开销,接济族内的孤🄶儿寡母或者生活穷困的人。犯官抄家,🗄🙉一般是不抄没祭田的,但是犯灭族罪的,不管什么都给你抄了。
族产🕐🈵🂩,就是全族的🃤🙴财产,一般也不分出去,只要是族内的人,都享有股份分红权,打理族产的人只有族产的管理权,没有所有权。
如果族长要发卖或者分族产,或者一个族繁衍大了要弄出两个三个分支来,需要开家族会议,取得各个嫡枝旁支的人同🀞♟🀞♟意,而且发卖族产所得,也会分给全族的人,分族产,全族人🟘都有份。
祭田和族产是全族公有,不会因为管理者死亡,就把它分给管理者的子女,如果管理者的某个儿子获取了继任管理权,那他有责任继续打理那些产业,并且每年给全族的人派发分红。当然,这个管理者🝨🍪也可以是族内的其他人,并不一定是上任管理者的儿子。
所以,族产和祭坛是不在分家之列的。
所谓分家,就是分父母的私有财产,祭田和族产不在此例,父母活着主持分家的,父母有说一不二的权利,他们说给谁多点🞖🔈⚓就谁多点,他们说哪个是孽子一分也不分,孽子就一分也没有。父亡故后分家的,嫡子庶子,只要是宗族承认的,享有均等的财产继承权,并不会因为哪个是庶子,就格外的分得少。只有一点例外,就是嫡母的嫁妆,嫁妆多的,一般会在娘家、夫家、官府都备案,分家时按照备案,均分给嫡子……
有些人认为继承了爵位,就会继承大部分的家财甚至族产,这是种错误的观点,继承爵位的,只是继承了父亲的社会👾🎛👶地位和家族责任,比其他兄弟多一些朝廷俸禄和国家特权,也多一些庇护、培养、提拔族人的责任,并不会比其他兄弟多继承财产——除非他娘的嫁妆非常丰厚,并且只他一个儿子。
大赵《户令》“应分条”规定:父亲死后,财产应“诸子均分”🛝;如果有的儿子先于父亲而亡的,就由他的儿子代替他参加财产的分配,如果所有的儿子全部🙾在父亲之前🛐🛞🝝死亡,就由全体第三代孙子平分财产。
并且,在分配遗产时,“不问妻、妾、婢生,🏯🝢止依子数均分。
也就是说,如果荣国府真的分家了,那府中的私产⛧🜰则是贾赦和贾政平分。
这种情况在贾母的娘家史家也发生过一次,贾母的兄长去世时,史家三兄弟就平分了除爵位和祭田💖👸族🗙产之外的所有私产。
也也造成了史家从二等家族直接变成了三等🍖家族。
不过,钱财对于贾琏来说不算什么,贾母不🍖同🏯🝢意分家,那自己就逼着她分家好了。
所以,在听到贾母的那番言论之后,贾琏不在意的说道:🕧“老太太放心,我对于流言蜚语一向是不在意的,况且我贾琏一生行事,何惧人说。🆏”
贾母一脸阴沉的看着贾琏,说💵道:“琏儿,我可以做主先分产,等我去了之后,你们再分家,这是我🗙这个老不死的底线,分家却是绝对不可能的。琏儿如果还不🏂🗍🚖满意,就拿刀砍了我,到时候我死了,你想怎么分就怎么分,我也就管不到了。”
贾琏才不会同意这种事情,若仅仅只是分产🍖不分家,那也就没了意义。
对🟠🞣🕿于二房来说,财产很重要,可对于贾琏来说,财产恰恰是最无关紧要的。
不说别的,光贾琏从战场上抢💵来♙的财产就有百万两之多,更何况还有和景隆帝合作卖玻璃赚的上百万两银子。
钱,贾琏不缺,哪怕是缺,他也不愿意🃕🗩为了钱留下二房一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