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。

    刘邦这人在历史上的确是鼎鼎有名。

    史书上记载,他年少时为人豁达大度,不事生产,遇事不拘小节,别人笑他,他反而瞧不起别人。

    用现代的话来说,也就是说他整日在乡里乡间游手好闲,不愿意下地干活,反而四处浪荡,广交狐朋狗友,志大才疏,没有一技之长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,生在古代太平盛世,就是游侠儿、乡间恶霸一样的人物,空有一身抱负,也成不了什么大气候。

    但如果在乱世,侥幸不死,又有际遇,很有可能就是一方豪雄。

    和他十分相像的,还有三国的刘备,明朝的朱元璋等等,天下太平的时候往往身份低微,丝毫不起眼。

    天下一乱,凭借自身手段和本事,拢聚人心,集聚兵力,很快就割据一方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物,可以说十分了得。

    但在这个小小的沛县当中,就有好几个。

    而王超眼前的这个邋里邋遢的男人,无疑就是其中最了不起的那一个,日后汉室王朝的创立者。

    就在王超打量的时候,他终于抬起了头。

    “这味道真不错!”

    刘邦心满意足的用袖子擦擦嘴巴,口里还在不住地啧啧称奇。

    一抬头,看多了一个人。

    “哟,这位兄弟倒是面生,为何一直盯着在下看,难道刘某人脸上有花吗?”

    他摆出一副嬉皮笑脸,一副自来熟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花倒是没看着,厚脸皮倒是有不少!”

    可惜王超一点不领情,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他。

    黑白分明的眸子仿佛两把刀,直刷刷地射过来,锋锐犀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