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凤华反问。

    “婚约应该是其中一个原因,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。

    我一直觉得秦风那混蛋没什么好的,谁知道我姐一根筋地就要跟他在一起。”

    李文斌一脸郁闷地回道。

    “不是因为婚约,也不是秦风曾经是秦家老人最溺爱的后代,也不是秦风在军中乃至武学领域所取得的一切成就。”

    徐凤华一脸睿智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那是什么?”

    李文斌有些好奇了,在他看来,女人喜欢男人,不外乎男人的能力、财富和权势这三样东西,哪怕是权贵子弟联姻,讲究门当户对,也离不开这些。

    “男人的血性。”

    徐凤华轻轻叹了口气,道:“一个男人吸引女人的可能是他的长相、能力、家世、财富和权势,但最能打动女人,或者说可以瞬间摧毁女人内心所有防线的是男人的那份血性。

    这从某意义上说,和动物是一样的,是雄性身上那股特有的气息。”

    “凤华哥,你这说的有点玄奥,可以通俗点吗?”

    李文斌一脸发懵。

    “简单来说,就是当一个女人被人欺负的时候,男人会第一时间站出来保护她,哪怕拼命也在所不辞。

    用古话说是冲冠一怒为红颜,用现代通俗的话来说就是,你敢动我的女人,老~子弄死你!”

    徐凤华面色复杂地说着,然后见李文斌一脸似懂非懂,便继续开口,不知是在说给李文斌听,还是在反思自己,“你姐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人,甚至可以说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样子。

    颜值、身材、气质这些俗气的东西,她都不缺。

    她还有让普通人仰望的家世、能力、格局、智慧、气魄,更在商界取得了很大的成就。

    这样一个女人,能够打动她,让她死心塌地去爱,只因为她爱的那个男人,有着当代许多男人都缺乏的血性。

    这份血性,在秦风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