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出头的少女,五官立体精致,是个难得的大美人,只是她眼角上挑,给人一种强势的感觉。

    夏婉在脑海里悄悄搜索原书里关于崔莺的剧情。

    崔莺。

    崔家受宠的小女儿,娇生惯养了一身臭毛病。

    也是崔家欺负崔梓淇的孩子辈中,最厉害的那个。

    夏婉轻哼一声,毫不客气地回了她的话。

    “你少污蔑人!谁是杀人犯?你有证据吗就在这里胡说?”

    “付博他们当时在场,都可以作证,是崔梓淇拿枪杀到洗脚城把郑明淮打伤的,他不是杀人犯谁是?”

    “郑明淮死了吗?”

    夏婉冷声问道,清冽的目光不带半分感情。

    崔莺被她的神情吓到,下意识回答,“没死……”

    “没死,崔梓淇就不是杀人犯!”

    崔梓淇垂在身侧的手微颤,心脏处好似有什么撞上一样,痒痒的。

    夏婉唇角翘起一抹弧度,不冷不热地看着崔莺。

    “还有,郑明淮算个屁?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再喜欢他!”

    此话一出,崔莺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“谁不知道你夏婉是郑明淮的忠实舔狗?堂堂夏家千金,今天还巴巴地跑到洗脚城给郑明淮洗脚,尊严脸皮都没了,你现在说你不喜欢他了,怎么?你移情别恋,喜欢上你身后那个疯子了?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一个贱人生的小畜生,跟一个没脸没皮的破鞋,还真是绝配啊!”

    崔梓淇脸色骤然沉了下来,猩红的目光瞬间落到崔莺身上。

    视线开始模糊,四周变得寂静。